多伦县实行“两项制度”抓干部监督工作
2008-11-07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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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实行“两项制度”抓干部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多伦县实行“两项制度”抓干部监督工作。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谈话“三结合”制度。谈话 “三结合”制度是指集中谈、及时谈和必须谈。集中谈是指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正职每年要进行一次集中谈话,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做到事前监督;及时谈是指针对班子成员在干部年终实绩考核和平时了解掌握及在工作、生活、廉政方面,群众有反映的,以及班子不团结,成员间有矛盾,影响班子整体合力的,要及时谈,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必须谈是指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和集中谈话,要求他们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从政准则,提高宗旨意识,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作为对党组织培养教育和群众信赖的回报。

二、实行领导干部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凡是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县委组织部都要组成考察组,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和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任职后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做出了更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下一步对干部的培养、使用、调整、诫免和奖惩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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