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办发 〔2008〕40 号
中共多伦县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及明确办事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盟委总体安排部署并根据我县党建工作实际需要,县委决定,对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并对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席治江(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郭玉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韩占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宏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志勋(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冯绵起(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和秉峰(县委办副主任)
王 磊(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杨北辰(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白云峰(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高延民(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局长)
张立军(组织部副部长)
李 强(宣传部副部长)
牛俊杰(县直机关党委书记)
张景文(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丁锦忠(教育局局长)
闫荣厚(民政局局长)
张忠义(工会主席)
刘晓敏(团委书记)
孙丽琴(妇联主席)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县委的决议、部署,在制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指导好各地各部门的党建工作;
2、讨论党建工作中关系全局的重要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必要协调;
3、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党建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力量对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县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制的落实;
4、组织和推动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党的建设的改革创新;
5、向县委汇报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6、高度重视、经常研究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7、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
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理论宣传组、作风建设组、组织建设组和督查组五个办事机构。秘书组设在县委办公室,作风建设组设在县纪检委,组织建设组设在县委组织部,理论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督查组设在县委办公室。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秘书组
组 长:和秉峰(县委办副主任)
副组长:田学忠(县委办秘书室主任)
负责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做好服务工作,包括会议的准备、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纪要编写等;制定并修改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党建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反映;负责领导小组各办事机构之间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理论宣传组
组 长:李 强(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高入伍(广电局副局长)
负责制定全县党的建设工作宣传方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党建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反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作风建设组
组 长:杨北辰(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张瑞清(监察局副局长)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县委、政府交办的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党建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反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组织建设组
组 长:张立军(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闫建国(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发挥宏观指导、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党建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反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督查组
组 长:王 磊(县委办副主任、党政联合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丁 海(副科级督查员)
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归纳汇总有关责任部门完成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情况;根据县委领导要求,对党建工作重大事项直接进行督查;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党建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反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也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参照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和组成人员,进一步调整完善组织机构。
中共多伦县委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