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办发〔2008〕6号
关于印发《多伦县信息调研
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驻城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调研工作质量,实现上报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全县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多伦县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多伦县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驻城各单位。
二、上报内容
(一)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总结及存在问题、困难;
(二)两办的信息约稿;
(三)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国家、自治区、盟及县委、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查研究情况,包括各乡镇、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等;
(六)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七)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集体上访、重大事件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结果等情况;
(八)其它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三、考评管理办法
1、上报信息要以《简报》、《信息》、《情况反映》、《信息调研》等特定形式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两办;各乡镇、各部门每上报一篇信息记1分,每周报送不少于3篇,调研类信息不少于1篇。县委办和政府办采用1条(篇)加3分,被评为好信息1条加5分(包括领导批示的信息)。
2、重大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迟报一次扣10分,漏报、错报、瞒报一次扣20分。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建议县委、政府不纳入年终考核评优范围,造成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本乡镇、本部门重点工作报送不及时的,由两办联合下发督查通知单;督查超过两次以上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补报《简报》、《信息》、《情况反映》、《信息调研》不加分。
4、年终考核评分,按年底《信息通报》各单位加权计分的排序,分级计算分值。
5、信息调研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年终由两办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6、所有信息、调研原则上都要通过文件交换系统进行报送县委办和政府办。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程序及报送责任制的通知》多党办发(2007)39号文件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将对上报的信息、调研报告分别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于文不对题、改头换面凑数上报的,两办不做统计,不加分。
四、有关要求
(一)信息采写要紧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实际,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建议和整改措施等。
(二)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所有文稿必须有主题、有结果,避免空话、大话、套话。
(三)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的数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按程序归口上报,确保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口径一致。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县委办、政府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