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党政班子2011年度述廉报告
2011-12-20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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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党政班子2011年度述廉报告

 

中共多伦县委员会   多伦县人民政府

 

201112月)

 

2011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多伦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提高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了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同推进。

(一)全面安排部署,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盟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在全县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上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和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纪检、组织、宣传部门人员多次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察,不断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治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制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采取召开会议、调研督查等形式,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层层分解责任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基层站所、村党支部和县直部门二级单位。制发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实绩目标考核范围,与经济、业务工作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成立4个督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76个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深入实施《贯彻落实盟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分工意见》和《任务台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为主、制度为本、全员监督、从严惩处,建强工作队伍,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惩防体系。

(一)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之中,全力构筑“大宣教”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面向全县公职人员和广大群众,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防线。举办反腐倡廉培训班11期,培训各类党员干部1372人(次),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赛率达96%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典型教育。及时传达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制发了《廉政文化建设2011-2013年工作规划》和《开展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乌兰牧骑进校园、进农村廉政文化慰问演出。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创作适应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作品。按标准选树“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自治区首批廉政文化示范点2处。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是严格执行锡盟《“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在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先由主管部门拿出意见,征求人大、政协、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重要干部任免过程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规定,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等制度。三是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了制度的权威性。

(三)强化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攻坚年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得到有效保证。充分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司法、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了监督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召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民主监督、团结互助的目的。对新提任和转任的2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部分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对干部任用的各项程序和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函询、质询、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制发文件对党员干部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协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铺开、全面推行”的思路,深入实施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制发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选树党务公开试点4各乡镇、各部门和村级组织严格按要求,对党内活动、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进行了公开。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对县委,乡镇党委、人大换届工作的监督。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建立多渠道群众举报平台,对干部提名推荐、组织考察、任用公示和正式选举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带头开展接信接访活动,对涉及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及时批转和督促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党政领导经常听取查办案件情况汇报,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强化办案措施,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办案力度,确保纪律约束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有效防治了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县领导交办件29件,立案2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

(五)不断提高纪检机关执纪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配强班子,建强队伍,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将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选入纪检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去年以来,增设了效能监察室、纠风室,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加3名行政编制,为纪委监察局配备了党外人士副局长,配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检查员。落实了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了纪检干部办公条件。坚决贯彻落实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的要求,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和促使他们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断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水平。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着力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积极抓好教育培训,年内选派8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和学习。强化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制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和系统作为重点领域,对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和非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17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共排查纠正存在的问题32个,保证了项目优质、资金安全、人员廉洁。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摸底登记,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纠正。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了公款旅游、楼堂馆所建设、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举办各种庆典活动等问题的集中整顿工作。坚持不懈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廉租房建设、环境治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着力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勤政与廉政建设相结合,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全县各级干部践行“学习要紧、工作要实、律己要严、待人要诚、为政要廉”要求,制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和艰苦奋斗之风,多为群众着想,多为发展办事,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作亲民爱民的模范,努力营造了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2011年全县82个参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集中民主测评,各部门行业风起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二是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由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先后4次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调研督察。同时,成立了5个督查组,由县委常委带队,深入到各机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5次,对9名违反纪律的公职人员在电视上曝光,对1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训诫谈话,促进了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着力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全力提升行政效能监察水平,实现了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电子监察监控。全面推行“一厅式”集中行政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乡镇便民大厅、村代办点全覆盖。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简化、规范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对11个单位的收费提出了停止、取消、免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意见,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1年,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公职人员服务经济发展意识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方法简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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